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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课本游”成为“行走的课堂”

五一假期,在安徽黄山“猴子观海”景点,小学生吴同学带着二年级课本,展示《黄山奇石》一文。吴同学说,终于见识到课文里的风景了。 多年前被收录进小学语文教材的《黄山奇石》,曾是几代人的记忆。十几年过去了,许多人还记得小时候背诵的“猴子观海”“仙人指路”。而吴同学带着课本游黄山,言称“见识到课文里的东西”,这无疑是“跟着课本去旅游”的一个生动实践。 “课本游”或“跟着课本去旅游”,是一种将书本知识与实地旅游相结合的教育活动,旨在通过实地探访课本中描述的地点,让参与者亲身体验课本中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种活动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也能够促进教育与旅游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跟着课本去旅游”近年来已经成为假日出游的一个“新玩法”,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带娃“跟着课本去旅游”。中小学课本中描绘的迷人场景,展现着祖国各地富有特色的文旅资源。如今,一段段课本中的文字,正成为学生脚下丈量的“现实”。 “课本游”等特色文旅产品也成为深受欢迎的亲子游产品。家长和孩子一起,跟着课本中的事件、景色选择出行地点,实地感受课本中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典故。不少出现在中小学课本中的景点、历史名人故乡,假期里便成为“课本游”的热门文旅资源,这让学生受益匪浅,也让旅游成为“寓教于乐”的重要途径。 开发“课本游”具有诸多积极意义,既有利于孩子们巩固学科知识,放松身心,又有助于学生们跳出课堂,领略大千世界的美好。 “课本游”的最大特色是将多学科结合,以旅游为主题,将文化、历史、地理等串联起来。这种在游玩形式上进行创新,是旅游需求升级换代的生动体现。此外,课本游和亲子游相结合的特点,更有助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 总之,让“课本游”成为“行走的课堂”,可以使“知行合一”更有效,让假日旅游更有意义。(作者:刘天放)

2025-05-14 16:44:30

学生研学中受伤,各方如何担责?来看这两起案例

作为一项寓教于乐的活动,近年来,沉浸式研学深受学生喜爱。 研学中不慎发生意外,各方如何担责?记者梳理两起案例,厘清这个法律问题。 【故事】 两年前,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11岁的小涵和10岁的洋洋共同参加某培训学校组织的军事夏令营活动,两人玩闹时,小涵不慎被圆珠笔戳伤右眼,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涵的监护人将洋洋和培训学校诉至法院索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培训学校未尽有效保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洋洋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小涵对自身损害亦具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培训学校担责五成,赔偿7万余元;洋洋及其监护人担责25%;剩余损失由小涵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承担。 再来看一起外省法院最新判决的案例。 山东某研学公司与某小学达成口头合作协议,学校组织学生前往研学公司开展研学活动,每人缴费100元。研学途中,13岁的学生李某和赵某发生打闹,赵某左手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赵某及其父母诉至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维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李某、赵某的年龄和智力水平,应知晓打闹可能引发的风险,故二人对损害后果存在相应过错,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研学公司在提供有偿托管服务期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赵某受伤存在过错;学校作为活动组织者与带领者,未充分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也存在过错。 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担责三成,李某担责五成,研学公司和学校各担责一成。 【说“法”】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研 上述两案是法院对“多元主体侵权责任”精细化划分的经典案例。强调教育机构的首要责任:专业机构需对活动安全负主要责任,不能因委托第三方而免责。合理界定监护人责任:监护人仅对未成年人的日常行为负责,活动现场管理责任由教育机构承担。鼓励未成年人风险自担:适当减轻教育机构责任,以平衡安全保障与活动开展的社会价值。 两案的判决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责任划分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当”的原则。教育机构、监护人及未成年人自身需在活动中各司其职,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体系。侵权案件的处理,应进一步细化责任比例的量化标准,确保司法裁判的统一性与可预测性。(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2025-05-09 18:53:33

劳动节必读!8首经典诗词带你穿越千年,感受古人劳作生活

五一国际劳动节,在这个属于劳动者的节日里,祝每一位奋斗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不平凡的“你”,节日快乐! 在诗词中,关于劳动的诗词很多很多。白居易的《观刈麦》,令人沉痛;汉乐府的《江南》,纯美无限;《诗经·七月》里,窥见先民劳作场景…… 古人是怎么劳动的?古人又有哪些劳作方式呢? 下面和大家分享8首经典劳动诗词,快来看看吧! 1.最让人安宁的劳动诗:帝力于我何有哉。 击壤歌 先秦·佚名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帝力于我何有哉。 这是来自远古的劳动诗,比《诗经》还早,大约流传于4000年前的原始社会。 一位八九十岁的老人,一边劳动,一边吟唱出这首诗。 太阳出来,就出去劳作,太阳落下,就回家休息。凿一眼井,就有水喝,辛勤耕田就有饭吃。这样的日子多么自在,皇帝我都不羡慕。 幸福何其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一口井有水喝,有一块地有粮食种有饭吃,就足够了。 靠自己的的双手生活,连灵魂都是安宁的。 2.最全能的劳动诗: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豳风·七月(节选) 先秦·佚名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 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 古人是怎么劳动的?读一读《诗经·七月》就知道了。 这是一首非常长的诗,总共八章,反映了周部落一年四季的劳动生活。 凡春耕、秋收、冬藏、采桑、染绩、缝衣、狩猎、建房、酿酒、劳役、宴飨,无所不写。 与其说是诗,更是一幅远古先民生活的风俗画。 春耕,秋天就有收获,年轻人,你只管平整土地,秋天时,自有收获。 3.最纯美的劳动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江南 汉乐府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鱼戏莲叶间。 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在古时,采莲可谓是最纯美的劳动了。 年轻的女孩子们,撑着小船,行进在碧绿的荷塘里,美丽的笑容掩映着清秀的荷花,自有一番美丽。 女子们采着莲,唱着歌,是那么快乐,就像鱼塘中的鱼儿,游来游去,那么快乐。 如果能在劳动中得到快乐,那么,劳动也就显得不那么累了。 4.最辛苦的劳动诗: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观刈麦 唐·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夏日里劳动,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 五月是收麦子的季节,壮丁们在田里劳动,妇女们带着孩子来送饭。 盛夏时节,土里都冒着热气,蒸着男子的脚,太阳照在背上,如火烧一般。 更悲伤的,有一个贫穷的老妇人,没有田地,只能在土里捡一些麦穗为生。 辛苦种地的人,反而吃不饱,而从未种过地的白居易,却一年不愁吃穿,想到此,他羞愧不已。 世界总是不公平的,谁都渴望一个公平的世界,对谁都好。 5.最令人欢欣的劳动诗: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归园田居·其三 晋·陶渊明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渊明受不了官场的虚伪,毅然辞官,回家种地。 在南山下,陶渊明开垦了一块地,种上了豆子。早早起床来清理杂草,夜幕降临时,披着月光回家。 山间杂草丛生,回来时露水沾湿了衣裳。 衣裳沾湿无所谓,重要的是,只要我心里开心,顺我的意,我就开心。 物质的丰富固然重要,有时候,心灵的满足更加重要。 6.最经典的劳动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悯农二首·其一 唐·李绅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是一首最经典的劳动诗,入选小学课本,妇孺皆会背。 烈日炎炎,农民伯伯在田地里锄禾,汗水落在土里的禾苗上。 大家知道吗?碗中的米饭,每一粒都伴着农民的辛苦。 对劳动者最大的尊重,就是尊重他的劳动成果。 7.最让人欣慰的劳动诗: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夏日田园杂兴·其七 宋·范成大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 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穷人的早当家,这一点,在农村最为普遍。 夏日,正是农忙时节,白天去田里从事田间劳动,夜晚在家中搓麻线,村中男男女女各有各的家务劳动。 小孩子不会耕也不会织,却也不闲着。他们从小耳濡目染,于是“也傍桑阴学种瓜”,也就在茂盛成阴的桑树底下学种瓜。 在农村,小孩子也没闲着,大人做大人的,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劳动,他们也在为家庭贡献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一个主动劳动为家庭解忧的人,是最令人感动欣慰的。 8.最令人向往的劳动诗: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清平乐·村居 宋·辛弃疾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与其说这是劳动诗,不如说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景象。 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翠绿的小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坐在房前,说着私房话。 大儿子在小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在家里编织鸡笼。最喜欢的顽皮的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 一家人在一起劳动,就算再苦,也是甜的,人烟烟火气,敢抚凡人心。

2025-04-30 19:37:16

成都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研学旅行管理

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在教育教学时间内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有助于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结合,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为进一步提升研学旅行工作水平,确保研学旅行的教育性、安全性、公益性和自愿性。日前,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七项强化”“六个不得”,一起来看。 七项强化: 强化活动流程报备 各中小学要按照《成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南》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教育部门报备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强化过程组织管理 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承办机构情况、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对不参与活动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妥善安排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强化收费规范管理 学校组织研学活动应坚持公益性原则,要合理测算研学旅行的费用开支预算及明细(包括食宿、交通、门票、保险、课程服务、教学耗材等)并告知家长。 强化研学市场监管 文旅部门要积极推动文旅资源转化为研学资源,持续开发特色研学线路,协调落实景区优惠政策。教育部门联合对本地旅行社、社会机构、研学基地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设、推广一批优质承办机构,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承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选择合规的客运企业提供服务,学校要严格对交通承运企业运营资质的审核把关。公安部门加强研学活动承运车辆交通秩序管理。 强化餐饮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会同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逐步建立研学旅行就餐信息通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能职责加强研学旅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无证经营、经营过期食品、售卖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学校选择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质和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参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落实研学活动餐饮保障。 强化卫生防病管理 卫健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基地及其住宿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学校做好研学旅行活动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学校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传染病相关症状的师生,暂停参加研学活动。学校应当选择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住宿场所。 六个“不得”: 不得在条件不具备、方案不成熟、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开展任何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 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或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和游乐场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不得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或非学科培训以及军训。 不得搞奢华行、豪华行,严禁借研学活动之名违规乱收费。 不得包含隐性消费项目,不得将原本对学生免费开放的场所变相进行收费。 不得租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2025-04-24 18:50:41

春假如何“放”到心坎上?

今年,北京、杭州、湖北、广东等地部分中小学将春假写入校历,让更多的学生有时间接触自然,与春天来个“约会”。目前,春假仍是部分地区的“季节限定”。春假到底如何安排?“春假休好”背后藏着哪些难题?中国教育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现状 有双向奔赴,也有“有心无力” “今年春假3天和‘五一’假期绑定,可以继续带着孩子跟着课本去旅行!”浙江省杭州市学生家长王晓燕口中的春假,已经在杭州推行21年,不少家庭利用春假亲近自然、外出研学。 “实施春假不仅是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让学生在学习中能休息调整,更多是希望孩子们走出课堂,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杭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孔永国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除杭州外,全国目前有10个省市的部分学校试点春假制度。在时间安排上,除了将春假和清明、“五一”等法定假期“凑整”连放外,有些地方探索结合传统节日、地方风俗、气候特点设置放假时段,多为2至3天。 明媚春光中,有的学生和家长满怀期待、奔赴约定,但也有部分家长感到“有心无力”。河南省原阳县小学教师郭莹坦言,部分家庭缺少合理安排假期的能力,如果增加春假,一些学生可能扎堆去上兴趣班,或待在家玩手机。在浙江省的政务平台上,也有家长留言:“孩子放假在家,父母在上班,安全问题谁来确保?” 探索 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 记者梳理政策发现,近年来,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意见,明确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2020年,教育部在答复相关建议时指出,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春假源于20世纪的农事传统。”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委员、浙江理工大学教授渠长根表示,春假不仅保留了体会节气、历法、农业生产等传统文化的意蕴,也有增进亲情友情、促进家庭建设、赋予学生自由的意义。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春假有助于解决学生社会性发展存在缺陷、社会活动合作能力过低等问题。在假期安排上,要以健全学生成长发展为原则,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把放假的“决策权”交给学校和家庭,避免搞“一刀切”。 在先行试点春假的地区,“一校一策”的做法,既让学生休息好,也为学生成长提供支点。杭州引导学校利用春假组织学生开展春游、运动会,也有学校结合劳动、法治教育等主题制作实践菜单。作为红茶产区,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部分学校组织学生寻春采茶,认识乡情。 “家长要适度‘后退’,给孩子安排春假的自主权。”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教师阮琳燕认为,要避免陷入“假期充实陷阱”,把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变成“另一种任务”,适当留白,才能滋养青少年发展内源性动机。 建议 多方协作,放好春假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庞永辉提出在全国设立“春秋假”的建议,呼吁各地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措施,确保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让家长能在放假期间陪伴孩子。 “对于家长确实无法陪伴的学生,我们将提供春假托管服务。”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小学党委书记龚国建表示,根据杭州市完善春假实施的相关要求,教师们精心设计阅读、手工、体育等活动,让学生在安全、愉快的环境中度过假期。据了解,除学校自主组织托管服务,杭州市也有部分城区结合实际,以学校划片组团或通过少年宫开展托管服务。 春假要“落地”,不仅仅是保障家校“陪伴权”。在储朝晖看来,要通过春假实现学生社会性发展,除了完善教育评价、转变家长理念,关键在于增加全社会对中小学生自主参与社会活动的“接受度”,以各自适合的方式接纳学生自主参与相关活动。 在具体实施层面,渠长根认为,放好春假可以借鉴“大思政课”建设思路,善用社会大课堂、搭建大资源平台、拓宽工作格局,例如,统筹文博展陈机构、科教平台等,让学生在社会探究中沉浸式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中国教育报见习记者 武怡晗)

2025-04-19 18:34:49

从走马观花到深度体验,银发族爱上研学游

喀什古城、贵州百里杜鹃花海、桂林山水、丽江古城……翻看起手机相册,一张张旅行时的照片记录着王小英(化名)丰富多彩的退休生活。 “去的地方越多,越想更深入地了解它们”,王小英的想法或许不是个例,如今,不少银发族也加入研学游,享受“学与玩”双重乐趣。 从“走马观花”到“学习体验” 研学游不再是“学生专属” 不同于以往的“走马观花”之旅,前段时间,王小英参加了“景德镇五天四夜老年人研学旅行”。 “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天行程,我们去了古窑民俗博览区,上手体验陶瓷制作全流程,像是踩泥、拉胚,还有利胚、晒胚、手绘、添釉等工序。”看着一团泥巴在手中慢慢成型,王小英一步步揭开陶瓷诞生的神秘面纱,“这不仅有趣,也让我们对陶瓷文化有更深切的体会”。 与王小英有相似经历与想法的,还有家住烟台的姚桂荣,“印象最深的就是去扬州的研学旅行,近距离观看到国家级大师制作扬州炒饭。品尝到美味同时,我也感受到淮扬菜的文化魅力”。 近段时间来,研学“大军”中出现不少像王小英、姚桂荣这样银发一族的身影,旅游市场上,“老年研学”产品应运而生。从探寻历史遗迹到体验现代科技,从欣赏自然风光到领略民俗文化……老年研学游方式层出不穷。 “从公司情况来看,银发研学的需求能占到银发旅游整体的20%-30%。”烟台妇女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孙晓颖介绍,“我们围绕银发群体的兴趣、需求设计了包含美食文化、歌舞文化、茶文化等研学产品,如云南普洱、福建武夷岩茶、青岛崂山绿茶等茶文化研学线路。” “相比于以游览为主的旅行团,我们会在银发研学线路中加入摄影、剪辑课程,或者开设地理、历史知识课堂等,让游客边玩边学,甚至说能收获一项技能。”山东康辉旅行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吴女士说。 满足精神、社交需求 也进一步推动旅游产品升级 银发族为何爱上研学游? “相比于单纯的游览,一趟旅行下来如果能学到东西,我觉得很有体验感、获得感。”退休后,尽管有了不少空闲时间,姚桂荣总觉着时间不够用,学的东西不够多,“虽然年纪大了,但我还是想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活到老学到老,让我很有成就感”。 王小英则更看重研学游较强的“社交属性”,“像是同一个研学团,大家基本都兴趣相同、年龄相近,旅途中,我们一起交流学习心得、分享旅行体验,一趟旅行下来就能结交不少朋友”。 “当下旅游市场正向‘深度游’转变,消费者渴望深入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历史、民俗风情,追寻旅行背后的故事与内涵。”济南大学文化和旅游学院副教授孙竞认为,研学游比较注重知识和内容属性,通常围绕传统文化、历史、艺术、自然科学等主题展开,“对于银发群体来说,能够在旅行中学习新知识,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满足他们学习知识、技能的需求”。 银发研学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也进一步推动旅游产品升级。 吴女士介绍,去年4月份,康辉旅游集团山东国际旅行社开始“试水”老年研学板块,“到目前看,产品还是比较受欢迎的。今年我们将会拓展对老年研学产品的设计,从去年主打的省内一日游、两日游,向更远的目的地、线路拓展”。 “我们在设计今年的银发旅游产品时,就引入研学的元素。像是我们4月初发车的四川‘游学养’银发旅游专列,主打‘火车上的老年课堂’这一概念。”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徐玫介绍,四川“游学养”银发旅游专列将旅途沿线的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等,通过专业课程讲解让银发游客学习、了解,“这样一来,在后续的参观中,游客们会对景点有更好体验和感受”。 正从小众走向主流 专家:服务要更细致周到 银发研学游“崭露头角”,背后或许得益于银发旅游市场的强势增长。 根据全国老龄委统计,银发旅游人数已占全国旅游总人数的20%以上,老年旅游正在从小众市场向主流市场转型。业内不少观点认为,“有钱有闲有文化的老年人”或正成为旅游市场未来争夺的潜力消费群体。 爱刷短视频、爱旅游、爱追星看演唱会、会摄影、会网购……不同于以往人们对银发群体崇尚节俭、精打细算的固有印象,银发经济或许正在掀起新的消费风尚。“‘便宜’可能已经不再是银发群体消费时的首选,他们的消费需求正在向品质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孙竞说。 以往提起老年跟团游,或许都跟走马观花、低价陷阱、强制购物等标签联系在一起,“其实从很早开始,针对老年人的跟团产品就已经在做改变,那些明显的低价低质团产品,已经不受老年人欢迎。”华程国旅集团高级副总裁、欧洲事业部负责人任霞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 来自携程的数据也印证这一点,2024年银发族在线旅游消费中,提升旅行体验的定制游订单占比进一步逼近跟团游,两者差距从2023年的9个百分点缩小至7个百分点。 “老年研学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出现,也启发我们要更深度地挖掘产品,将产品进行受众细分,提升产品的丰富度。”孙晓颖介绍,老年人的旅行节奏要更舒缓,旅行社应在健康保障、住宿交通等方面为老年人推出定制化产品,提升产品的体验度。 在孙竞看来,想要做好银发旅游,安全、体验和服务这三个方面的考量要更为细致周到。例如,产品设计应贴合银发群体偏好,放慢行程节奏。安全保障方面,要选择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随团配备医护人员。服务细节同样不容忽视,除了照顾游客起居、饮食,也要强化社交互动,“可以在旅途中组织晚会、文化沙龙等,增进老人间交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贝艺 于洋 实习生 陆明月)

2025-04-17 15:43:53

学生研学期间受伤,各方责任如何划分?

研学旅行,作为一项寓教于乐的活动,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然而,若学生在研学活动中意外受伤,责任该如何认定?损失应由谁承担?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某小学组织四年级学生开展春季研学活动,通过家委会与具备资质的研学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由研学机构提供住宿、活动等服务并收取费用。活动期间,10岁学生小明在宿舍与同学嬉戏时不慎从上铺摔落致头部受伤,值勤教官仅进行简单检查后让其回宿舍休息,未及时送医。 次日送医诊断显示,小明因闭合性颅脑损伤接受重症手术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研学机构垫付了前期医疗费用,但双方就后续赔偿未能达成一致,家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对教育机构管理责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原则的规定,判决研学机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期间受到损害,未尽管理职责的机构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校选择经教育部门审核、公示的研学旅游线路,并与研学基地签订明确的安全责任协议,无直接管理过失的情形,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明在研学机构参加研学活动并入住基地学生宿舍期间,研学机构未配备专业医疗人员,仅指示教官观察受伤学生状况,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研学期间,小明已年满10周岁,应当具备基本的认知能力,其自身嬉戏的行为存在过错,亦应自担部分责任。 目前正值学校研学高峰期,研学机构和活动基地等应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安全保障人员,加强应急医疗及安全处置培训,切实保障学生研学期间安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梁为标供稿)

2025-04-12 19:08:00

宜昌市教育局发布研学旅行“四严”新规

近日 宜昌市教育局发布 研学旅行“四严”新规 进一步加强全市研学旅行规范管理 严禁“高价”研学、 “游而不学”等现象发生   严明活动规范 坚持安全、公益、自愿原则,严格按规范程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原则上每学年研学旅行累计时间小学四至六年级4至5天,初中七、八年级5至6天,高中一、二年级5至7天。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组织研学活动,严禁前往非教育部门认定的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研学旅行住宿原则上安排在各地教育部门认定的研学营地。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均纳入宜昌市研学实践综合管理系统(简称平台)进行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 全市研学旅行活动备案审批实行统一平台管理、分级审批负责原则。重点审核行程安排、费用预算、安全预案等。其中,小学出市、初中及高中出省研学旅行活动,其方案应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 严守安全底线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认真落实研学旅行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社、研学基(营)地等“四方”安全责任,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安全、学生交通食宿安全、活动组织管理安全等。严禁使用超龄或未年检车辆,出省研学应选用动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并按要求购买研学专项保险。 严查违规行为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研学旅行活动或者随意变更研学旅行时间、路线、地点、规模及收费标准等;严禁将研学业务转包、租借给其他旅行社或者分包给无相应研学资质旅行社;严禁以组织研学旅行为由变相组织旅游;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从中谋取任何利益等。市教育局将建立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制度,适时通报全市研学旅行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通报结果将作为研学基地(营地)、旅行社评审复核的重要依据。

2025-04-03 11:46:09

如何打造高质量的亲子研学产品?

近年来,亲子研学旅游逐渐成为家庭游客的重要选择。与追求休闲放松的亲子旅行不同,亲子研学旅游承载着更高的教育属性。面对家庭游客需求的变化,旅行社应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研发更有教育意义的亲子研学旅游产品? 对于以休闲放松为目的的家庭游客来说,他们更愿意选择自由行或半自由行的旅行方式。但是,当家长对旅行中的教育属性的需求增加时,旅行社的整合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旅行中实现知识与体验的有机结合、让孩子和家长都能收获深度体验,是旅行社可以深耕的方向。笔者认为,研发亲子研学旅游产品,旅行社应明确三个问题。 一、体验的核心是情绪+感官。 相关研究表明,人类对于体验的记忆高度依赖情绪与感官刺激。如果一次旅行能让孩子在探索中感到兴奋、让家长在陪伴中感到幸福,那么,这趟旅行的意义就远远超过了观光打卡。因此,旅行社在策划亲子研学产品时,必须深入了解家庭成员在旅行中的不同需求,精准匹配适合的体验方式。 二、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认知方式不同。 亲子研学旅游的核心体验者是孩子,但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于外部世界的认知程度和方式是不同的。 对于5至8岁的孩子来说,兴趣是最主要的驱动力,他们更容易被直观、有趣并且可操作的内容所吸引,如恐龙、太空、魔法等主题,以及参观互动展馆、进行角色扮演、动手实验等项目。9至12岁的孩子更倾向于探索导向,他们喜欢通过动手来领悟新知识,因此,寻宝游戏、科学实验、历史解密等活动更适合他们。而13至18岁的青少年思维逐渐成熟,他们开始思索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逻辑,喜欢辩论、深度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因此,诸如探讨环境保护、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话题更适合他们。 三、家长的需求不仅仅是陪伴。 通常来说,旅行社在策划亲子研学产品时,往往更关注孩子的体验,而忽略了家长的感受。但家长的感受同样决定了产品的复购率。家长在旅行中能够感受到幸福的3个因素,包括孩子主动表达情感、共同投入的体验以及见证孩子的成长。当孩子在旅途中向家长表达感谢时,家长会感到幸福。同时,家长与孩子一起完成探索任务、参与互动活动,共同创造回忆,亲子关系会更加紧密。此外,家长大多希望在旅行中见证孩子的成长,看到他们学会新技能、变得更加独立,或展现责任感,这些会提升家长对旅行体验的满意度。 那么,如何打造高质量的亲子研学旅游产品?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和家庭成员的需求,是打造优质亲子研学旅游产品的基础。而在设计具体活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例如,在组队初期的破冰环节,孩子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不仅可以用语言表达,也可以通过绘画或亲子互动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可以让不同性格的孩子找到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 二是提供更多选择。家长和孩子的需求往往不同,设计行程时可以通过提供多种选择来平衡双方的需求。 三是专业度是决定研学旅游质量的关键。旅行社可以在研学环节引入专业导师。例如,在以自然科学为主题的亲子研学旅游中,邀请生物学家为孩子们讲解生态系统的运作。这样的体验更具深度和价值。 总之,亲子研学旅游不仅是孩子的学习之旅,更是家庭成员产生情感共鸣的过程。旅行社要想发力这一市场,就必须了解孩子与家长在旅行中的不同需求,并在产品设计中精细打磨,从内容设计、活动体验到情感联结,做到专业化与定制化,为家庭游客提供高质量的亲子研学体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一席之地。(作者:陈雪岚)

2025-03-31 17:04:41

全国总工会: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总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将采取“十项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项措施”包括: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一起来看“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全国总工会决定采取如下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终止时限由基层工会确定。 二、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职工疗休养周期,依法推进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实,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疗休养经费由单位职工福利费承担,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鼓励将职工福利费交由基层工会统筹使用。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三、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职工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基层工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跨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可由会费列支。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支出不足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四、拓展职工春秋游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时限内跨区域开展活动。春秋游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执行当地差旅费标准,不得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 五、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 县级以上工会应总结“工会夏令营”试点工作经验,持续组织开展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等六类群体子女参加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六、助力职工技能提升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基层工会应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助标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七、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各类工会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 八、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要求预留年度支出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等。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加大受援地区消费帮扶力度,扩大劳模工匠和技能人才交流规模,促进各民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九、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十、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要在“两节”送温暖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2025-03-24 16:53:52

如何通过小发明撬动科学大教育?这个案例可供参考

“它寄托着我们奔向星辰大海的梦想。”在湖南师大附中雨花学校“2025年科学实践作品比赛”中,学生刘芷菁、刘珂璠、任思齐团队设计的“宇航员多功能体能训练器”让人眼前一亮。这一装置通过喷气式升降机模拟超重、失重环境,利用弹性载人舱进行离心力训练,让飞行员、宇航员在同一空间完成多种适应性训练。团队成员表示,在项目研发中,他们的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得到了提升,“若能为国家航天事业作出一点贡献,我们的一切努力都值得”。 自2000年起,湖南师大附中雨花学校从科学小发明、小制作课程开始,坚持“科创引擎,科教融合”理念,构建了“小发明撬动科学大教育”体系,并通过科普教育、跨学科融合、研学实践、学段衔接、强化师资5个板块协同发展,实现了科学教育体系的全面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科普活动,让学生“动心” 小发明、小制作是学校科普教育的生动载体。每年7月—10月,学校举办“科技节”主题活动,编程工坊、科学辩论赛、科技创意市集等科普宣传活动轮番登场。 在科学实验小乐园中,学生用自制火山模型演示地质运动,亲身体验各种新奇有趣的实验,感受科学的魅力;编程与AI工作坊中,学生专注于代码编写,尝试开发简单的人工智能程序;科技创意市集上,琳琅满目的创意作品让人目不暇接;科技制作工坊内,学生发挥想象力,将各种材料变成独特的科学小制作;科学辩论赛上,思维的火花激烈碰撞;科技明星分享会中,学生聆听优秀科技前辈的故事,汲取前进的力量。 这些活动不仅能丰富学生的科学体验,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与传播,还能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将科学梦想深植于学生心田。 跨学科教学,让学生“动手” “制作一台‘农村家庭粮食烘干机’需要哪些学科知识?”学生盛紫涵团队综合运用电学、力学、材料化学以及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改进农村家庭粮食烘干机,使烘干效率提升40%,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小发明、小制作项目鼓励学生跨越学科界限,是学科融合的催化剂。学校发动40余名各学科教师组建兼职科学教师团队,指导学生常态化开展科学奇幻秀、科学实验小挑战、科学家角色扮演、科学探索讲座工作坊等跨学科项目实践,学生需要综合运用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解决真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跨学科实践促进了学科间的深度融合与交叉创新,有利于发展学生的多元智能,培养他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科学实践,让学生“动脑” 学校为学生搭建了多层次的实践平台,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实践中提升科学素养。 探索奇趣科技、科技小侦探、创意DIY工坊等活动贯穿小学部整个学期。在探索奇趣科技活动中,学生接触前沿科技产品,了解其原理与应用前景;科技小侦探活动鼓励学生发现生活中的科技问题;创意DIY工坊里,学生动手制作各种科学小制作……这些活动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成2项小制作作品,培养了他们的动手能力与创新意识。中学部组织科技创新项目竞赛、科技前沿讲座、科技游园会等活动,培养了学生的科研素养,锻炼了学生的科学思维与写作能力。 通过系统的实践活动,学生的创新思维、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科学素养得到全面提升,团队合作精神与社会责任感也不断增强。 跨学段合作,提升科学教育“动能” 学校建立了跨学段合作机制,鼓励学生跨年级、跨学校参与项目合作,实现了科学教育的连续性与系统性。同时,学校积极与高校、企业等外部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创造更优越的学习环境。 学校与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探索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借助高校的科研资源与师资力量为有潜力的学生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与发展平台;与科大讯飞等科技企业合作建设“科创智能制作空间”,引入前沿科技设备与技术,让学生接触到最先进的科技理念;与湖南省植物园、长沙市雨花区非遗馆合作成立科学实践研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科学教育实践素材。 这些项目拓宽了学生的科学视野,丰富了他们的实践经验,也为他们的未来职业规划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强化师资,科学教育“总动员” 师资队伍建设是科学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学校完善科学教育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教育管理体系,成立了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的科学教育教研组,聘请湖南省教科院科学教研员担任科学副校长,把科学教育融入学科课程。 学校以正高级科学教师为核心建立科创中心,汇聚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打造了一支专业性强、教学水平高的科学教师团队,构建起专任科学教师与科学融合教师两支队伍,并实现完美融合。 25年的科学教育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学校获评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湖南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基地、长沙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学生团队荣获国家发明奖金奖5次、国际发明奖银奖3次;学生申请国家专利9项。 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持“科创引擎,科教融合”的理念,不断深化“小发明撬动科学大教育”体系,为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而努力。(作者:刘灵松,系湖南师大附中雨花学校党总支书记)

2025-03-24 11:19:24

无旅行社资质组织研学被罚款1万元!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强迫及诱导购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和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市场环境,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一批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其中,珠海某律教育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某律”发布研学旅行宣传招徕图文,并组织人员参团被罚款1万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案例1: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案 2024年11月,根据投诉线索,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其涉嫌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网上直播招徕游客、销售包价旅游套餐,收取游客套餐费用后,将游客信息转交广州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由其以当事人名义跟进后续的咨询和售后服务。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广州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与地接社签订委托合同。同时,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游客销售包价旅游套餐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且未与游客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某(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2024年6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某(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某(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组织游客参加了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越南芽庄6天5晚游”,该旅行社无出境游经营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某(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20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珠海某律教育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4月,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在线旅游市场巡查时,发现珠海某律教育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珠海某律教育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某律”发布研学旅行宣传招徕图文,并组织人员参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珠海某律教育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8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汕头市某猪猪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案 2024年11月,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涉多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投诉的汕头市某猪猪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涉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规定的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汕头市某猪猪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且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作出罚款5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成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案 2024年8月,东莞市东城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成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公司于2024年4月与游客李某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告知旅游者,该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东莞市东城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茂名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茂南分公司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2024年7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茂名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茂南分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茂名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茂南分公司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公司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30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03-22 19: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