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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细化监管范围和要求!多地出招规范研学旅行服务资质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时间:2024-08-13    浏览次数:1

伴随着研学旅行的火热,研学行业也日益朝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南都记者获悉,日前,河南省发布了研学行业地方标准《研学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研学旅游服务的总体要求、人员配置与要求、研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课程、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安全等,将于10月25日起全面实施。据悉,该规范适用于河南省所有研学旅游活动,无论是针对学生群体还是其他社会群体,都提供了统一的服务标准,确保了研学旅游活动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多个地市先后发布了相关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监管范围和要求。

研学旅游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

《规范》明确了“研学旅游”的定义:“依托文化和旅游等各类资源及设施,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活动。”“研学旅游指导师”是“策划、制定、实施研学旅游方案,组织、指导开展研学体验活动的人员”。

根据要求,在人员配置上,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时,研学旅游指导师和安全员与研学者的人数配比宜不低于1∶25。作为研学旅游的服务方,应该满足“最近三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经济纠纷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规范》对研学旅游服务人员(研学旅游指导师、安全员、生活保障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研学旅游指导师应持有研学旅游相关证书,宜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和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工作任务包括开发研学旅游活动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研学旅游活动项目的开展;安全员参加专业部门培训,具备安全专业技能,持有相关证书;生活保障人员落实研学旅游活动中的各类生活保障服务,包括交通、食宿、医疗、物资运送、跟拍摄影等。

《规范》强调,研学旅游产品和课程的开发要从研学者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设计跨学科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还详细规定了研学旅游的各个服务流程,分为行前、行中、行后三个阶段进行表述,以及食宿安排、交通服务、景点讲解等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

研学游市场长期存在价格虚高、货不对板、产品同质化、收费不透明、人员缺乏资质、安全问题缺乏保障、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南都记者留意到,《规范》要求,研学旅游产品发布时应提供详细产品说明书,要素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安全提示等。在行前阶段,开展研学活动,应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在行后阶段,服务方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督体系,配备专职人员,公布服务承诺、投诉程序、处理时限等信息。

多地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设立动态退出机制

“研学游”这一概念最早在2013年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被首次提出。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游的意见》,明确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要求各地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此后,各界对研学旅行的认知不断深入。

2017年5月1日起,《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定义: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研学旅行的承办方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宜具有AA及以上等级,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还应设立研学旅行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宜有承接1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游团队的经验。

近几年,研学游的热度快速攀升,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更多旅行社、旅游景区、学科培训机构、户外运动企业、儿童体适能培训机构、艺术培训机构进入研学行业,一时间“鱼龙混杂”,供给侧的主体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有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指出,研学旅行的组织由于跨地域、跨行业,存在主体不明确和专业性不够两大问题,《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属于非强制性行业标准,各地在落实上往往会根据在地情况通过政策性文件做具体规定,边发展边规范是切合实际的导向。

截至目前,一些城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当地的研学旅行发展规范。例如,1月,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冰雪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围绕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及人员配置、冰雪研学旅行产品、食宿服务、交通服务、医疗救助服务、安全管理等作出规定。据悉,该标准是黑龙江省首个研学领域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全国冰雪研学领域标准空白,为开展冰雪研学旅行活动提供了标准遵循。

为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服务企业(机构)的管理工作,5月份,黑龙江发布《黑龙江省研学旅行服务企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其中专门设立了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研学旅行服务企业(机构)资格有效期间,存在运行不规范,有效投诉超过3例或满意度低于90%但高于85%等情形,给予黄牌警示,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线路和课程不规范,经责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有效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度低于85%的或被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公布投诉量排名等负面名单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情形之一,予以退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7月30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支教研学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支教研学机构应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费。

2023年末,韶关市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对当地的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服务机构、研学旅行课程研发、研学旅行指导师服务、研学旅行课安全管理、研学旅行服务评价与改进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规定:“应为研学旅行团按比例配置持有‘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资格证的教学人员,其中室内活动师生比不低于1∶30、户外活动不低于1∶25。”在教学服务中,“促进研学旅行活动和学科知识有机融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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